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,自今年5月1日起,我国对28类进口药关税降至零,其中包含了治疗癌症的常用药。但笔者发现,那些享受了进口关税新政红利的药品,销售给患者的价格还依然未动,目前仍是原价出售。有专家说,我国政策的落实有“滞后效应”,一般需要半年到1年的时间。
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《2017中国肿瘤登记年报》披露,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429万,癌症死亡281万例,相当于平均每天1.2万人新患癌症。让他们早一天享受进口抗癌药降税的福利,意味着离死神更远一些。进口抗癌药降税不降价,惠民政策难惠民,让患者看得见、摸不着,从某种意义上讲,无疑是对癌症患者的极大伤害。
尽管我国赋税政策的落实有“滞后效应”,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,还有一个消化的过程,但进口抗癌药降税后及时降价,才真正体现“时间就是生命”的道理。对于进口抗癌药的相关新政策,具体怎么执行,亟待有关部门本着“马上办”的精神,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,并需要协调所涉及的各个部门,综合多种因素,最终综合出一个新的价格标准,让进口抗癌药降税又降价的惠民之举尽早实现。
随着进口药品关税降低等优惠政策的实施,未来药品市场势必将会发生重大改变。28类进口药关税降至零,是很好的民生政策。而如何让此项惠民政策尽快发挥出“药效”,则有赖于更进一步加快药品定价机制改革。一方面,患者能否在此次改变中获得实惠,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准备。尤其是在与跨国药企价格谈判过程中,应要求药企对中国市场的需求有所准备,优化药品生产与供应链,保证相对稳定的供应量,避免出现进口降价药荒的现象;另一方面,要满足癌症患者低价用药的需求,除了依靠市场调节外,还需要理顺政府有关医疗保障职能,将过去分散于多个部门的医疗保障职能进行整合,这有利于统一药品管理,提升药品管理对政策变化的应对能力,从而保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信息畅通和市场供求。
此次,我国启动“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”“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、采购”“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”等3项系列综合措施,不仅要堵住药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坐收政策之利的可能缺口,更要将患者使用抗癌药品的费用一降到底。尽管进口抗癌药降税后及时降价,远比人们想象复杂得多。但“零关税”政策后,进口抗癌药降税后及时降价,既要有工作效率,更要有时间表。让国外最新、最优的抗癌药,加快步伐进入国内医疗领域,既然任务明确,措施就应跟得上,关键在于如何尽快落实这些惠民措施,让患者感受到进口抗癌药“零关税”所带来的实惠,是最现实的便民利民之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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